录取规则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12-05-23 11:16

录取批次的安排

 

录取规则:

招生对象全部为参加2009年全国普通高考的考生,外语语种不限,进校后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各专业招生男女比例不限,身体状况要求须符合教育部体检标准等有关规定,录取规则严格遵守各省招生办的文件规定执行,录取按志愿或者调剂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接受投档,不设级差分数线,,少数专业招收艺术类考生,承认该生所在省的艺术联考成绩,新生入学按湖北省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在招生计划栏目中公布执行户口关系转到学院所在地,毕业成绩合格者颁发由教育部统一印制的毕业证书。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加分政策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其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