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则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19-06-20 11:18

录取批次的安排

1、严格遵照省招生办的规定,实施阳光工程,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欢迎社会各界人士和广大考生、家长进行监督;

2、录取时严格按有关省、市、地区规定的分数线和学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先录第一志愿,第一志愿录不满时,依次录第二、三、四……志愿,完成任务为止,选考科目按已经公布的科目录取;

3、对生活能够自理的肢体残疾学生一视同仁,符合录取规定的同样录取;

4、对符合照顾条件的考生,本院按规定照顾录取。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加分政策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其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