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则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19-05-30 16:54

录取批次的安排

面向广东省录取批次:美术类为提前批第三批专科B类统考;理科类、文科类为第三批专科B类统考;高职“3+证书”类。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在广东省,报考我校美术类的高中毕业生,三门学业水平考试并均获得等级成绩,且至少有两门达到D级及其以上等级。当考生考试成绩(或排序)相同时,综合素质评价及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优秀的考生可优先录取。专业录取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

美术类专业分档时对投出档案考生按照考生的文化课成绩的从高到低录取。

加分政策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一)符合教育部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所列出条件。

(二)艺术设计专业不招色盲考生。
(三)酒店管理专业因高星级酒店对考生身高有要求,男身高1.70以下,女身高1.60以下的考生慎重报考。

(三)在考生条件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若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根据报考志愿的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上线的非第一志愿考生。

(四)符合录取照顾政策的考生,按有关政策加分后优先录取。

(五)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主要参考其报考志愿和相关考试科目的成绩,如英语类专业参考其英语考试及英语(2)成绩;电子信息类专业则参考数学考试及理科考试成绩。

(六)所有专业均不需要加试,外语语种均为英语。 
  (七) 对男女生招收比例没有限制。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予以退档
(一)按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原则,超出录取计划的低分考生

退档;

(二)艺术设计类专业没有考专业课,或专业课成绩太差的考生退档;

(三)新生入学后,学校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为依据,对新生进行身体健康状况复查,对经复查不符合体检要求或不宜就读已录取专业者,按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办理,予以转专业或取消入学资格。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根据相关规定,中德合作工商企业管理专业和艺术设计系不能转专业。

其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