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则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19-05-10 11:26
录取批次的安排
蒙语授课专业在区内为本科一批录取,在区外为本科二批录取,普通文科、普通理科为本科二批录取,中外合作办学在本科三批录取,专科在高职高专批次录取。
录取规则:内蒙古自治区内的考生按照“专业志愿清”的原则,即投档考生按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其它省市自治区的考生按照 “分数优先”和“专业志愿清”相结合的原则,即同一批次进档考生如果投档数超过计划数,分考生类别按考生成绩高低排序,确定分数最低控制线,再根据“专业志愿清”的原则录取;如果投档数小于计划数,则按“专业志愿清”的原则录取。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不招生
加分政策
根据教育部和各招生省份当年下发的招生工作规定,我院原则上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委(教育厅)或高招办有关加分和降分投档优先录取的政策和做法,学院根据考生的投档成绩进行录取和安排专业。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根据教育部和各招生省份当年下发的招生工作规定,我院原则上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委(教育厅)或高招办有关加分和降分投档优先录取的政策和做法,学院根据考生的投档成绩进行录取和安排专业。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其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