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则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19-06-11 12:11

录取批次的安排

校是全国首批、广西首家国家示范性骨干高职院校,在各省、市、自治区的招生录取均安排在专科高职批次录取,在广西的艺术类招生安排在专科提前批录取。

学校的招生录取工作在生源省(自治区)招生考试院的组织、监督下进行,实行计算机网上远程录取。

学校参加专科批次的录取,在各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院投放档案到广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身体等条件均符合录取要求的考生中,学校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录取。

艺术类考生,在各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院投放档案到广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身体等条件均符合录取要求的考生中,按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身体条件的要求,除专业录取要求特别注明的专业外,原则上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及有关规定执行。

㈠报考文秘、国际商务、汽车营销与服务专业的考生,要求五官端正、面部无畸形,无严重口吃。

㈡报考机电类、计算机类、工商管理类、艺术设计类、建筑类、汽车类专业考生,要求无色盲、无色弱。

㈢报考旅游管理专业的考生,要求五官端正、身体无残疾、口齿清晰。

㈣报考摄影摄像技术专业的考生,要求无色盲、无色弱、身体无残疾。

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在尊重专业志愿的前提下择优录取。专业间关系采用“分数优先”的方式,即按考生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对其所报专业志愿依次优先满足。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调剂到其他专业录取,否则作退档处理。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2018年只在广西招收艺术类考生,考生必须参加高考文化考试,并参加广西组织的美术统考,我院承认美术统考成绩,在专业分数合格的前提下,按文化分数高低择优录取。

加分政策

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的处理办法:承认符合教育部、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加分条件的考生的投档成绩。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其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