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则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19-06-05 17:41

录取批次的安排


  严格按照教育部及有关省(直辖市、自治区)招办的有关规定并遵循全面衡量、公平竞争、公正选才的原则录取新生。

1.酒店管理(空乘与礼仪)专业录取条件:

(1)五官端正、身材匀称、身体裸露部位无明显疤痕。

(2)男生身高4300px-4625px,女生身高4050px-4375px。

(3)年龄不超过二十周岁,即1998年1月1日后出生。

2.各专业外语语种不限,但一经录取,进校后公共外语一律学英语。

3.各专业不限制男女生比例。

4.关于平行志愿。根据高考平行志愿填报有关规定,经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招办核准投档给我校的所有考生,按照投档批次先后录取,及每次出档的所有进档考生皆视为同一志愿进行择优录取。即先录取第一批出档我校的考生,若第一批出档我校考生不满足招生计划数时,再考虑录取第二批出档我校的考生,以此类推。

关于非平行志愿。经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招办核准投档给我校的所有考生,对顺序志愿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进档考生,如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按志愿顺序原则择优录取其他志愿的考生。

5.关于专业志愿。学校各专业按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在录取过程中,相同专业志愿和投档成绩的考生,分科类(文科、理科)均按不同的单科顺序排序确定名次,即文史类的科目顺序依次为语文、数学、外语、文科综合,理工类的科目顺序依次为语文、数学、外语、理科综合。如某专业录取不满额,则从尚未被录取但填有愿意服从专业调配志愿的考生中择优录取。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6.对于报考我校,符合国家及有关省(直辖市、自治区)规定的加分和降分条件,经省(直辖市、自治区)招办批准投档给我校的考生,我校择优录取,并按省(直辖市、自治区)招办普通高校确定调阅考生档案的要求,比例一般控制在我校招生计划数的120%以内。

7.各专业录取无相关科目成绩或加试要求。

8.校企合作办学专业(方向)每年需单独缴纳校企合作技能培训费。酒店管理(空乘与礼仪)为4500元/年。互联网金融(金融大数据应用与分析)为5800元/年、财务管理(CIMA管理会计)为7000元/年、建筑设备工程技术(3D技术)为7000元/年。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加分政策

报读我院的考生按重庆市相关加分政策加分。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对统一参加今年高考的考生,不强调是否往届生。即与应届生同等对待。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学生对已录取专业不满意,可在入学后根据自己实际情况转入其它相关专业。

其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