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则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19-06-05 18:36

录取批次的安排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文化、专业双上线;按专业成绩排序。

加分政策

认可各省(直辖市)的加分政策。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以申请转专业:

1、学生确有专长,经转入院(系)考核,转专业更能发挥其特长;

2、有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不含隐瞒既往病史入学者),经学院指定医院检查证明不宜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其他专业学习者;

3、复学学生原专业无后续班级的;

4、学院根据社会对人才需求情况的发展变化及自身办学条件的变化,经学生同意,必要时,可适当调整学生所学专业。


   有下列情况之一,不予转专业:

1、新生入学未满一学期的;

2、二年级学生(含二年级)以上者;

3、处在休(停)学期间者;

4、学制不同,专业大类不同的;

5、应做退学处理的;

6、无正当理由的。


其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