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则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19-06-04 17:18

录取批次的安排

        依据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本着全面衡量、公平竞争、公正选才的原则录取新生。
       1、调档比例为1:1.2。
       2、各专业外语语种不限,但一经录取,进校后公共外语一律学英语。
       3、各专业不限制男女生比例。 
       4、对高考成绩达到有关省市划定的我院录取控制分数线,经有关省市招办批准投档给我院的考生,我院按志愿优先录取,录取专业按专业志愿顺序并结合相关学科成绩录取,专业志愿相同时按成绩优先录取。
       5、最低录取分数线以上,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志愿顺序择优录取经有关省市招办批准投档给我院的非第一志愿考生。
       6、无专业分数级差要求,无专业加试要求。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加分政策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其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