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则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19-06-09 20:30

录取批次的安排

    1、我院在四川省实行跨批次录取(分别在艺术专科批、专科一批、对口高职专科批次投放专业计划),其它省(市、区)则按当地省招办的安排,参加专科一批或相应批次的录取。。
        2、对于进档考生,按专业志愿顺序,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如服从专业调剂,将由学校根据分数调剂到相应专业。高考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且不服从调剂的,做退档处理。
        3、在第一志愿未满额的前提下,不拒绝非第一志愿的高分考生,并严格按各生源省投档原则录取。
        4、报考我院的考生必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鉴于旅游管理、旅游英语、市场营销、学前教育专业的职业特性和就业要求,建议报考上述专业的男生要求身高不低于1.70米,女生不低于1.60米。
        5、各专业招生没有男女生比例限制。
        7、无外语语种限制,但非英语语种的考生报考时请慎重,我院各专业仅提供英语教学。
        建议考生在填报志愿,除将我院填报在第一志愿位置外(具体的录取批次及院校代码以各省、市、区招生部门公布为准,四川为专科一批招生(在川招生代码:5155),还应尽量填上“专业愿调配”志愿。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在川艺术专科批专业只限于美术类专业考生,在文化、专业均符合规定要求的前提下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录满为止。

加分政策

执行各生源省招办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政策,对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政策都予以承认。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对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关少数民族录取加分或降分投档政策都予以承认。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录取时对考生无应往届要求。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学生原则上须在被录取专业完成学业,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以申请转专业:?xml:namespace>

[1] 经学校认可,学生在某专业领域具有特殊才能,转专业更能发挥其特长者;

[2] 有某种疾病或生理条件限制,经学校指定的三级甲等以上医院证明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本校其它专业学习者;

[3] 按照学校规定程序,经考核符合转专业条件者;

[4] 休学后复学时,本专业无后继班级者;

[5] 学校根据社会对人才需求情况的发展变化,必要时,由学校提出,报省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学生同意所进行的专业调整。

其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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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招生网:http://www.scet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