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则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19-04-25 16:51

录取批次的安排

招生录取规则

1、考生须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根据考生所在省招办的有关规定,分批次、分类别统一录取。

2、我院实行计算机网上远程录取。按考生所在省招生办划定的录取线和填报我院的志愿按“志愿优先、分数优先”的原则调档。若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服从专业调剂者,将由学院根据分数调剂到相应专业;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

4、我院煤矿开采技术及矿井通风安全技术专业只招收男性考生。其他专业录取不定男女比例,不加试相关科目。

5、凡被我院录取的新生,必须按录取通知书的规定,按期到校办理入学注册手续,逾期不办理的,取消入学资格。

6、对已录取的学生我院通过邮局、各种通讯媒体等方式向社会公布。考生亦可向当地招生部门安排的公示渠道或在我院招生录取网查询和了解录取结果。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加分政策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其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