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则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11-12-13 16:20

录取批次的安排

录取规则:

1.按教育部、有关省普通高校招生政策、规定、程序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体制进行录取。坚持“志愿优先、分数优先”的原则录取。自觉接受纪检、监督和社会舆论的监督。

2.录取中的照顾政策按国家和各省(区、市)的规定执行。

3.我校只招收报考英语语种的考生,不要求参加口试。

4.男女比例:除护理学专业和助产专业只招女生外,其它专业无限制。

5.本批次控制分数线上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不拒绝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从高到低录取,录满为止。

6.按考生志愿确定专业,并根据各专业上线人数,确定各专业录取分数线,对填报服从专业调配者作适当调整。

7.以《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标准》为准,不招医药类受限考生。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加分政策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其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