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则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19-06-21 15:04

录取批次的安排

1.我校普通类专业在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河南省录取批次为本科第一批,在辽宁省、浙江省、山东省、广东省、上海市为本科普通批,在天津市、海南省为本科A批,其他省份为本科第二批。 

2.我校中外合作办学类专业在内蒙古自治区、河南省录取批次为本科第一批,在辽宁省、浙江省、山东省、广东省为本科普通批,在天津市为本科A批,其他省份为本科第二批。 

3.中外合作办学类专业只录取有专业志愿的考生。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我校没有艺术类招生.

加分政策

  对享受加分或者降分政策的考生,可按所在招生办的规定调档,但在安排专业时不考虑加分因素,只按实考分数安排专业。实考分数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政策照顾加分考生和相关科目分数高及有一定特长的考生。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往届生享受和应届生一样的待遇,欢迎考生报考!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我校目前规定,新生入学后可以转专业。

详情请见文件《吉林财经大学普通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

其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