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则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19-05-30 13:57

录取批次的安排

关于录取批次及报考方法:

  电信工程及管理、电子商务及法律、物联网工程三个专业为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在平行志愿省份,这三个专业以“北京邮电大学(宏福校区)”的名称在本科一批招生,普通专业(除电信工程及管理、电子商务及法律、物联网工程以外的专业)以“北京邮电大学”的名称在本科一批招生。

  对于本科一批设置了A段和B段的省份,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以“北京邮电大学(宏福校区)”的名称在本科一批A段招生。

 

 

关于专业级差:

  在平行志愿省份,第一和第二专业志愿间、第二和第三专业志愿间级差均为1分,其他专业志愿间级差为0。当考生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时,将考生成绩减去相应分数级差值,考虑第二专业志愿,依此类推。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我校根据实际情况将其调剂到其他专业。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加分政策

  关于录取与加分,我校以考生实际高考分数为主要录取依据。对享受政策加分(或降分)的考生,由各省级招办按照规定加分(或降分)投档。实际高考分数相当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有政策加分(或降分)或相关科目分数高的考生。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我校对往届生和应届生录取时同等对待,无男女比例限制。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为更好地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我校在大一第一学期结束时为学习成绩优秀的前10%的学生提供重新选择专业的机会,使学生能够根据自己的爱好和特长选择适合自己的学习方向。国际学院学生可在三个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之间申请互转,不得申请转入其他学院专业。

其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