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则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19-05-17 11:22

录取批次的安排

按各省招办的安排。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我校无艺术类专业

加分政策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无特别规定。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无特别规定。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转专业有关规定


   本科学生在第一学年结束时可申请重选专业。
(一)重选专业的必要条件:
    1
、 修满并获得原专业第一学处教学计划所规定的课程及学分,平均绩点达到2.5以上;
    2
、 能认真遵守学生手册各项规章制度,无违规违纪记录。
 
(二)名额:
    1
、 各专业接受数不低于同年级原招生数的5%
    2
、 同意转出数不超过本专业同年级原招生数的10%

其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