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则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19-06-19 10:31

录取批次的安排

招生计划录取批次查询http://zhaoban.zjsu.edu.cn/ESearch.html


具体各专业的录取批次、录取人数等,以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教育考试院(高招办)公布的为准。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第十七条 专业和文化课成绩均合格的美术类专业考生,录取时按综合分排序(其中:专业成绩占50%,文化成绩占50%;专业成绩、文化成绩均按满分750分制折算)和前述第十六条原则录取。如有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单独设定考生投档计算方式的,从其规定。


 

上述内容若与国家、省有关政策不符,按国家、省有关政策执行

 

加分政策

 

    学校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加分政策。教育部及各省(市、区)教育考试院(高招办)按照政策规定给予考生的优惠加分我校予以承认,并按考生加分后的总分作为录取依据。我校不另行加分。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对往届生与应届生同等对待。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实行大类招生,类内可任选专业

学校设有个16招生专业类,学生入学后可在专业类内任选专业

多次转专业机会:

1. 新生入学时,两个不同专业的新生经学校审批可申请互换专业;

2. 经过一学期或一学年学习后,所有学生可在全校范围内申请改选专业;

3. 第二、三、四学期初,在满足学院规定的前提下,可在本学院内申请改选专业;

4. 符合条件的艺术、体育特长生,可在第二学期初或第二学年初申请改选专业;

5. 在满足必要条件的前提下,学生可在第二学期初申请从高分专业转到低分专业;

6. 专业学习确有困难的学生,可在第三、四学期初申请降级转专业。

 


其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