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则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19-06-28 12:48

录取批次的安排

宿州学院在安徽省共有三个批次

本科二批


省统考艺术本科批


体育本科批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艺术类招生:我校在山东等省份单独组织专业加试的艺术类专业,专业考试成绩合格且达到所在省份规定的艺术类本科文化课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上者,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若专业成绩相同时,按文化课分数排序。按照省统考成绩录取的艺术类专业,根据各省发布的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执行。



加分政策

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生源地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的规定执行,录取时以投档分为准。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宿州学院对所有符合参加高考的考生均一视同仁。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我校在教育部学籍管理规定框架下制定了转专业暂行规定,新生入学后可在学校规定的时间节点提出转专业申请,在教学资源允许下尽可能满足学生转专业需求。

其它

学校全称:宿州学院?xml:namespace>

办学层次:本科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本科高校

录取规则及要求:

1.我校录取总原则依据教育部最新颁布的当年度《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及各省制定的有关招生政策、原则和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考生高考成绩为主要依据,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2.网上录取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各省有关政策执行;未实行平行志愿的,从高分到低分,首先录取第一志愿填报我校的考生;在第一志愿未录满的情况下,再录取第二志愿考生,依次类推。

3.录取专业时,先根据考生专业志愿,按分数由高到低录取;不能满足第一专业志愿的考生,由学校根据其第二专业志愿投档,依此类推。同等条件下,与专业一致的单科成绩优秀者优先录取。若所报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由学校根据需要调剂到其他专业(调剂不跨文理科,艺体类不作调剂);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予以退档。

4.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的规定加分提档,但录取时以实考分为准。高考成绩总分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政策照顾加分考生和相关科目分数高的考生。如在省控线上无生源而计划仍未完成时按照教育部、各省教育厅相关文件执行降分投档录取。

5.执行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

6.录取时,均无男女生比例限制;均无加试要求;外语语种原则上要求为英语。

7.艺术类招生:我校在安徽、江苏、山东、湖南等省份单独组织专业加试的艺术类专业,专业考试成绩合格且达到所在省份规定的艺术类本科文化课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上者,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若专业成绩相同,优先录取文化课分数高的考生。按照省统考成绩录取的艺术类专业,根据各省发布的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执行。

颁发学历证书: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宿州学院

          类:普通高等学校学历证书

学费标准:

严格按照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教育厅和安徽省物价局核准的标准执行。收费标准如有变更,以安徽省物价部门核准的最新收费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