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则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19-04-26 10:51

录取批次的安排

录取规则:
1、依据国家教育部颁布的《教育部关于做好200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08]3号),以及《铜陵学院招生录取工作实施细则》等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2、我院录取新生时各专业对身体的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且无男女比例限制。
3、我院在安徽、江西、山东三省招生,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部门公布为准。
4、对报考我院的考生高考外语语种原则上不作限定,但学生进校后学院均以英语作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非英语语种的考生不宜报考我院,以免影响大学阶段外语的学习。
5、英语专业英语高考成绩要求95分以上,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的英语高考成绩要求90分以上。且英语专业要求口试成绩合格。
6、我院新生录取采用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对报考我院的达线考生,将尽量满足其专业志愿。录取专业的原则是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并注意参考相关科目的成绩录取。在第一志愿未录满的情况下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高考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又不服从调剂的,做退档处理。
7、艺术类考生,按照艺术类录取相关规则录取。
8、新生报到入学后,学校将进行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弄虚作假者,即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报生源所在省(市、区)招生办公室。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加分政策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其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