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则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19-06-05 14:13

录取批次的安排

省份层次批次名称
安徽本科体育本科批
安徽本科文理科本科二批
安徽本科校考艺术本科二批
北京本科本科二批
北京本科本科提前
福建本科本二批(文史、理工)
福建本科提前批(文史、理工)
福建本科体育本科批
福建本科艺术本科B批
福建高职(专科)高职(高专)批(文史、理工)
福建高职(专科)艺术专科批
甘肃本科本科二批
甘肃本科艺术类本科一批
广东本科第二批本科A
广东高职(专科)第三批专科A
广西本科本科第二批
广西本科本科提前批
贵州本科本科第二批
贵州本科体育艺术二本
海南本科本科第二批
河北本科本科二批
河北本科本科提前批A
河南本科本科二批
河南本科提前批体育本科
河南本科提前批艺术本科A段
河南高职(专科)高职高专一批
黑龙江本科二批本科(A)
黑龙江本科体育类本科批
黑龙江本科艺术类本科一批
湖北本科第二批本科
湖北本科体育本科
湖北高职(专科)高职高专(一)
湖南本科本科二批
湖南本科本科提前批
吉林本科第二批(A段)
吉林本科第一批(A段)
江苏本科理科类第二批录取本科院校
江苏本科体育类提前录取公办本科院校
江苏本科文科类第二批录取本科院校
江苏本科艺术类提前录取公办本科(3小批)
江苏高职(专科)理科类高职专科院校
江苏高职(专科)文科类高职专科院校
江苏高职(专科)艺术类高职(专科)(1小批_美术)
江西本科第二批本科
江西本科第三批本科
江西本科第一批本科
江西本科提前本科(二)
江西本科提前本科(一)
江西高职(专科)高职(专科)
辽宁本科普通类二批本科
辽宁本科体育类二批本科
辽宁本科艺术类二批本科
内蒙古本科本科二批
内蒙古本科本科提前A
内蒙古本科本科提前B
宁夏本科二批本科
宁夏本科艺术本科
宁夏高职(专科)高职(专科)
青海本科第二批本科
青海本科提前单独本科录取
山东本科本科二批
山东本科本科一批
山东高职(专科)专科(高职)批
山西本科本二批A
陕西本科二批本科
陕西本科提前批本科
上海本科秋季高考.普通本科批
上海本科秋季高考.艺术体育本科第二批
四川本科本科二批
四川高职(专科)专科一批
天津本科本科二批A阶段
天津本科艺术类本科院校批次
云南本科二本
云南本科提前本科批
浙江本科体育第一批
浙江本科文理科第二批
浙江本科艺术第一批
浙江高职(专科)文理科第三批
浙江高职(专科)艺术第三批
重庆本科第二批本科
重庆本科体育本科第二批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艺术类:(1)本科层次:认可生源省(区、市)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简称:专业统考)的省(区、市),以艺术专业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不分文理排队录取;设有我校艺术类专业(省外)招生考试(简称:专业校考)的省(区、市),考生应取得我校相应艺术类本科专业合格证,以考生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测算方法为: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成绩/高考文化总分)×100×30%+(专业校考成绩/专业校考总分)×100×70%]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不分文理排队录取。

加分政策

执行生源省(区、市)的提档政策,认可生源省(区、市)符合国家规定的加分、优惠和降分政策。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享受政策性加分的考生。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学校为有利于学生个人发展,新生入学一年后,凡符合学校“转专业和辅修专业管理方法”的学生,可申请办理有关修读手续。

其它


    学校招生形式主要有普通高考、少数民族预科、高水平运动员、港澳台考生等,在不同省份分别设置有提前批次、第一批本科、第二批本科、高职(专科)等录取批次,各批次均执行“志愿优先,分数排队”的基本录取原则。

一、普通高考:

    (一)提档原则

    执行生源省(区、市)的提档政策,认可生源省(区、市)符合国家规定的加分、优惠和降分政策。

(二)专业录取原则

    同一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按基本录取原则,先安排专业第一志愿,对不能满足的再安排专业第二志愿,以此类推,直到调剂志愿为止;对无法满足专业志愿又不服从调剂的考生退档处理。

(三)分数排队的依据

1、文理类:以高考文化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排队录取。加分和优惠分数不计入高考文化成绩;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享受政策性加分的考生。

2、体育类:考生须参加生源省(区、市)统一组织的体育专业测试,以专业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不分文理排队录取。

3、艺术类:(1)本科层次:认可生源省(区、市)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简称:专业统考)的省(区、市),以艺术专业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不分文理排队录取;设有我校艺术类专业(省外)招生考试(简称:专业校考)的省(区、市),考生应取得我校相应艺术类本科专业合格证,以考生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测算方法为: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成绩/高考文化总分)×100×30%+(专业校考成绩/专业校考总分)×100×70%]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不分文理排队录取。

(2)高职(专科)层次:以高考文化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不分文理排队录取。

二、少数民族预科

少数民族预科生录取时,按教育部和生源所在省(区、市)教育厅有关规定执行;预科阶段考核合格后,学校按照《江西科技师范大学少数民族预科生转入专业安排实施方案》安排专业。

三、高水平运动员

高水平运动员的录取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及《江西科技师范大学2014年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执行。

四、港澳台考生

港澳台招生的录取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及《江西科技师范大学2014年港澳台招生简章》执行。

根据学校专业培养方案,对部分专业的录取还作了特别要求的,除遵循上述录取规则外,还须符合《江西科技师范大学2014年部分专业录取要求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