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则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19-05-23 20:31

录取批次的安排

我校在山东省本科专业均在本科批录取。专科(高职)专业在专科(高职)批录取。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艺术类专业录取:①执行《山东省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及相关规定。②对进档考生,美术类专业按“专业分数优先”规则录取,非美术类专业分专业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对专业成绩相同的考生,参考文化成绩排序,决定其是否录取及所录取专业。

加分政策

执行有关省高校招生录取的相关政策。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执行有关省高校招生录取的相关政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执行有关省高校招生录取的相关政策。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根据《菏泽学院学生转专业暂行办法》(菏院政字〔2014〕88号),一年级本、专科在校生可以申请转专业。

其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