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则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19-06-20 16:17

录取批次的安排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我校承认各省对艺术类考生统一的联考成绩。

加分政策

我校执行各省级招生考试部门的相关政策。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我校执行各省级招生考试部门的相关政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其它

1)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拨,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2)招生对象: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并符合国家规定录取条件的考生;

3)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一般为120%,高考文化总分相等的条件下优先录取符合优录政策的考生;

4)不限制考生应试的外语语种,但学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

5)考生身体健康状况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执行;

6)对进档考生的专业,按相关专业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可调剂到其它专业录取;

7)录取过程中均不设志愿和专业分数级差;

8)我校承认各省对艺术类考生统一的联考成绩;

9)所有专业均不作男女比例限制。

 

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1)联系电话:027-89649818 89649828

2)传 真:027-89649819

3)通讯地址:武汉市阳逻经济开发区汉施路1

4E-mail地址:zbb@whsw.net

5)学校网址:www.whsw.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