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则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19-05-23 11:24

录取批次的安排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1.安徽省考生专业录取原则:绘画、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表演专业按照投档时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综合成绩相同时,专业课成绩高的优先录取。音乐表演专业按专业主项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专业主项成绩相同时,高考文化课成绩高的优先录取(含政策加分)。

2.省外考生专业录取原则:高考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课省统考成绩均达到考生所在省份划定的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按各省文件规定的投档原则和投档比例予以投档,进档考生按照各省专业课统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专业课统考成绩相同时,文化课成绩高的优先录取(含政策加分)。


加分政策

按照教育部及各省有关政策执行。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按照教育部及各省有关政策执行。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按照教育部及各省有关政策执行。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学校尊重学生专业自主选择权,根据国家及学校主管部门规定,自2016年开始,已在培养过程中全面启动了本科生全校范围转专业改革工作。本科生可基于个人学习能力、专业兴趣、爱好特长、身体条件等因素,依据《安徽大学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生全校范围调整主修专业暂行办法》规定,在第一学期之后申请调整主修专业(简称"转专业")。互联网学院学生采用分层分类培养模式,学生可在学院内按照专业培养方案修完规定的全部课程并达到要求,即可从该专业毕业。


其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