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在内蒙古、吉林、湖北、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14个省招收少数名族预科生,原则上低于二本线下20分以内可以填报我们学校,录取原则是第一志愿优先、分数优先。
大一上半学期结束时,即可转专业,具体情况可以参考当年教务处下发于转专业的通知。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对高考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划定的录取分数线、填报我院志愿的考生,按第一志愿优先、高分优先、特长优先的原则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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