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则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19-06-05 12:15

录取批次的安排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加分政策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我校在内蒙古、吉林、湖北、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14个省招收少数名族预科生,原则上低于二本线下20分以内可以填报我们学校,录取原则是第一志愿优先分数优先。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大一上半学期结束时,即可转专业,具体情况可以参考当年教务处下发于转专业的通知。

其它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对高考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划定的录取分数线、填报我院志愿的考生,按第一志愿优先、高分优先、特长优先的原则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