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则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19-06-10 17:22

录取批次的安排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我校对艺术类考生的专业考试成绩采用相关省市专业联考成绩;在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合格、参加了招生体检和文化、专业考试成绩达到同批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在进档考生中,我校按照考生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的综合分排序,从高分到低分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综合分计算办法为:考生高考文化成绩(不含高考政策性加分)×40%+专业成绩×60%;若出现考生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则比较考生的专业联考成绩总分,从高到低录取;若专业联考成绩总分相同,则比较考生语文+外语成绩总分,从高到低录取;若语文+外语成绩总分相同,则比较考生外语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加分政策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其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