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则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19-06-10 18:04

录取批次的安排

我院是经教育部批准的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学校。艺术类在本科提前批次录取,文理科在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普通专科在专科第一批次录取。以各省市招办发布的录取时间为准。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2009年艺术类专业的录取原则详见我校艺术类分省招生简章(网址:http://zsb.yznu.cn)

加分政策

     我校承认各省市招办规定的加分政策。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我校严格执行各省市招办规定的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经教育部批准,我校2009年在重庆市投放普通本科少数民族计划160名,同时在重庆、内蒙、云南、广西招收少数民族本科预科生220名。按国家相关政策降分录取少数民族考生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与应届生同。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对于情况特殊,确需转专业的新生,必须经本人申请,学校批准,方能转入相应专业学习。

其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