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则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19-06-20 09:01

录取批次的安排

录取批次的安排

1、各省(区)一般在本科第二批次(批次未合并前)普通本科院校录取,有部分专业在宁夏本科一批次录取。

2、艺术类在部分省份提前批次录取,其它省份在艺术类二本批次录取。

3、具体安排请以各省区的招生计划安排为准。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艺术类专业投档规则;若未明确投档规则时我校按艺术统考专业成绩排序择优进档,专业成绩相同时文化成绩高的优先录取。进档考生的省级艺术专业统(联)考成绩和高考文化课成绩须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我校对进档考生依据省级艺术统(联)考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依次确定录取专业专业成绩相同时文化课成绩高的先确定录取专业

加分政策

学校认可经教育部同意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加分或降分政策,并按加分或降分后的投档成绩进行择优录取。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学校面向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收包括汉族在内的各民族考生,同等条件下,少数民族考生优先录取。如果投档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少数民族考生。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我校对于往届生的录取没有特殊录取政策,与应届生一视同仁对待。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学校尊重学生权益和专业兴趣,新生在入学完成学籍电子注册后,可在入学第一学期和第二学期结束前有两次申请转专业的机会。 

其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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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民族大学招生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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