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则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19-06-06 19:02

录取批次的安排

2012年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1、艺术类专业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试院(高招办)规定批次录取,文理兼收。
2、艺术类专业录取时,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需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考试院划定的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3、学校自行组织专业测试省份的美术、编导、播音、表演、摄影专业及其专业方向,优先录取具有我校校考合格成绩的考生,生源不足时认可其他本科院校相关专业校考合格成绩。
4、学院没有组织专业测试的省份及专业,直接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专业联考(统考)成绩。
5、具体政策以当地省(自治区、直辖市)考试院(高招办)公布为准。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首都师范大学科德学院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一)、录取规则:学院艺术类本科专业在各地的艺术类本科批次进行录取,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需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在高考结束后划定的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所有艺术类专业,录取时按照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二)、美术类专业:在省级招办为本地考生统一组织美术类专业考试(以下简称“省统考”)的省份,学院直接使用省统考美术成绩,获得省统考美术类专业合格证的考生可直接填报艺术设计专业(平面设计、环境艺术设计、数字动漫方向)、会展艺术与技术专业(会展与广告设计方向)专业志愿。

其中,江西、天津的考生报考艺术设计(数字动漫方向)、会展艺术与技术(会展与广告设计方向)专业,可自愿选择是否参加学院组织的艺术专业考试(以下简称“校考”),学院录取时,优先录取获得我院相应专业校考合格证的考生,录取未满的情况下,再录取获得省统考美术类专业合格证的考生。

广东省、山西省的艺术设计(数字动漫方向)、会展艺术与技术(会展与广告设计方向)专业按照我院校考专业成绩录取。

(三)、摄影类专业:在组织摄影类专业省统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学院直接使用摄影类省统考成绩,考生不用参加摄影专业校考。

河南省的摄影(影视摄影方向)专业认可河南省美术类省统考成绩,考生不用参加摄影专业校考。

  其他未组织摄影类专业省统考的省份,学院认可该省美术类省统考成绩,考生须同时参加我院组织的摄影(图片摄影、影视摄影方向)专业校考,录取时,优先录取获得摄影专业校考合格证的考生,录取未满的情况下,再录取仅获得省统考美术类专业合格证的考生。

(四)、其他类专业:学院开设的表演专业(影视表演、歌舞剧表演方向)、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主持人、英语主持方向)、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电视编导、文艺编导方向),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省统考的,学院直接使用相应科类的省统考成绩。

其中,江西考生可自愿选择是否参加学院组织的播音与主持艺术(英语主持方向)、广播电视编导(文艺编导方向)专业校考;录取时,优先录取获得我院相应专业校考合格证的考生,录取未满的情况下,再录取获得以上相应专业省统考专业合格证的考生。

重庆的播音与主持(英语主持人)、广播电视编导(文艺编导)专业按照我院校考成绩录取。

河南省的广播电视编导(文艺编导方向)、广播电视编导(电视编导方向)专业按我院校考成绩录取;

山西的表演(歌舞剧表演方向)、广播电视编导(文艺编导方向)、播音与主持(主持人方向)专业按照我院校考成绩录取;

其他未组织表演(影视表演、歌舞剧表演方向)、播音与主持艺术(主持人、英语主持方向)、广播电视编导(电视编导、文艺编导方向)专业省统考的省市,在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在高考结束后划定的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我院校考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录取未满的情况下,承认三批本科以上院校相同专业的校考成绩,此时按照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五)上述规定如与考生所在省份录取政策有差异,则以当地录取政策为准。

第十六条 首都师范大学科德学院设立学生奖学金。学生还可按国家政策规定申请国家和北京市奖学金、助学金。

第十七条 江苏省考生录取原则及方法按照江苏省有关政策执行,我院不作另行要求。

加分政策

    对国家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规定的加、降分投档政策

均与认可,不重复加分。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录取时,往届生和应届生一视同仁;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其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