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在全国录取批次依据各省对于独立学院的批次要求,除内蒙、山东、浙江、山西、广东、福建为本科二批外,其他均为本科第三批次。
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的规定加分提档,但安排专业时以实际考分为准。
学校根据社会对人才需求情况的发展变化,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经学校同意,必要时可以适当调整学生所学专业。
转专业程序:学生向各系提出转专业申请,经所在系同意,转入系考核,报教务处审核批准。学校在入学学年九月初公布同意转专业学生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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