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我院的考生除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身体健康状况标准外,还应符合下列条件:
男性考生身高不低于
左右眼单眼裸视力在4.6(0.4)以上。无色盲、色弱。
两耳无重听;无口吃。
五官端正,面部无明显特征和缺陷(如唇裂、对眼、斜眼、斜颈、各种疤麻等),嗅觉不迟钝,无鸡胸,无腋臭,无严重静脉曲张,无明显八字步、罗圈腿,无重度平跖足(平脚板),无纹身、少白头、驼背,无各种残疾,直系血亲无精神病史。
无传染病。肝功化验指标在正常范围内,无甲肝、乙肝、澳抗阳性。
报考我院的考生必须参加面试、体能测试和心理测试,按照公安部规定的标准执行。
考生按专业录取入校后,进行身体、体能测试复查和专业方向基础测试,不适宜在所录专业方向学习的,适当进行专业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