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学院的前身是山东艺术学院美术设计系,始建于1983年,是国内较早设立艺术设计专业的少数院校之一,2004年12月正式改为设计学院。设计学院现设有艺术设计、艺术设计学、广告学、摄影、动画五个专业,其中艺术设计专业设有装潢设计、书籍设计、环境艺术设计、景观设计、产品造型设计、展示设计、陶瓷艺术设计、装饰艺术设计、数字多媒体艺术9个专业方向。艺术设计学专业设有设计管理专业方向,广告学专业设有广告设计、影视广告和广告策划与管理3个专业方向,摄影专业设有广告摄影、传媒摄影、人文地理摄影、影视摄影4个专业方向,动画专业设有动画设计专业方向。设计学院现有教职工36人,其中教授5人,副教授11人,博士及在读博士学位3人,硕士及在读硕士学位10人,另特聘教授3人。博士研究生导师1人,硕士研究生导师13人。目前,设计学院设有艺术设计、艺术设计学、广告学三个专业,其中艺术设计专业设有装潢设计、书籍设计、环境艺术设计、景观设计、产品造型设计、展示设计、陶瓷艺术设计、装饰艺术设计、数字多媒体艺术、摄影(广告)、摄影(传媒)11个专业方向。2004年开始招收设计艺术学硕士研究生,并获得授予设计艺术学同等学力硕士研究生资格,2005年成为中国招收艺术硕士(MFA)专业学位研究生的首批试点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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