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起始于我校1993年(原韶关大学政治系)设置的法学专业,2001年11月正式成立为独立建制的教学系。2003年9月,法学专业由专科升格为本科,开始招收第一届法学本科生。2008年升格为法学院,学院下设基础课、民商经济法、刑事法、商法经济法和成人教育5个教研室,另有办公室、图书资料室、法律援助工作站等行政及教辅机构。法学院拥有一支年富力强、梯队齐全、结构合理的教师队伍。学院现有在编教职工30人,其中,45岁以上的教师仅有4名,平均年龄仅为38岁。在职称和学历结构方面,学院有专任教师26人,其中,高级职称教师10人,包括教授3人,副教授7人,讲师16人,具有硕士学位的教师19人,博士3人。此外,为加强实践教学的师资,学院还特别聘请广东省律师协会副会长担任客座教授,聘请有经验的律师指导学生代理案件,聘请10名有着丰富实务经验的法官、检察官和律师专门为学生开设《法律实务课外实践大讲堂》,主讲相应领域的法律实务。法学院以培养应用型法学专业人才为目标,在保证理论教学质量的同时,特别注重强化学生专业技能的训练,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强化实践教学,提高学生的动手能力。具体包括:1、将模拟审判纳入教学计划,使之成为诉讼法教学的补充环节,更好地实现理论与实践的结合;2、开设诊所法律教育课程,以法律援助工作站为训练基地,通过学生对外提供法律咨询,无偿承办援助案件,提升学生处理法律实务的能力与技巧;3、增加见习实习时间,把寒暑假的专业见习,作为二年级以上学生每学年必不可少的专业实践活动,将毕业实习时间延长至一个学期,加强学生的专业技能训练;4、邀请司法实务界的精英为学生开设讲座,弥补课堂教学中具体操作知识不足的缺陷,提高学生的动手能力,增强其求职竞争力;5、加强国家司法考试辅导,通过与司法考试培训专业机构的合作,为学生顺利通过司法考试提供便利。法学院教师在不断提高教学水平的同时,非常注重科研工作,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升本以来,学院教师共发表科研论文240余篇,其中核心期刊文章73篇;参编并出版专著、教材各12部;参与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科研项目3个,参与省、部级科研项目3个,获得校级、市厅级科研立项11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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