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与公共管理系成立于2005年,在学院领导的关心和支持下稳步发展,在学科建设、教师队伍建设和教学、科研、学生管理等方面取得了良好的成绩。法律与公共管理系拥有一支政治素质高、教学科研能力强、职称结构合理和具有开拓创新精神的师资队伍。现有专任教师30人,其中专兼职教授3人、副教授6人、讲师19人,具有博士学位6人,硕士20人。近年来该系教师承担了科研项目和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省部级4项,厅级10项,院级12项;各级各类科研成果获奖近30项;公开发表论文100余篇。我系注重实践教学环节,与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梧州市人民检察院、蝶山区人民政府、长洲区人民政府、万秀区检察院、文威律师事务所等十多家单位建立了教学科研实习实训基地。该系2008年荣获学院“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一等奖”,2010年荣获“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三等奖”。该系现有法学、行政管理学、公共事业管理3个本科专业;法律事务1个高职高专专业,其中《经济法学》被列为学院首批重点科学建设项目。法律与公共管理系本科专业介绍法学培养目标: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系统掌握专业知识与技能,了解国内外法学理论发展的动态及国内外里立法信息,具有较强的计算机应用能力和一定的经济、管理知识,在行政机关、司法机关、法律服务机构和企事业单位从事法律事务和管理工作,并有从事法学教育和研究工作的能力和素质,从而具有较广泛的适应能力的应用型复合型人才。主要课程:法理学、中国法制史、宪法学、民法学、商法学、刑法学、民事诉讼法学、刑事诉讼法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国际法学、经济法学、国际经济法学、东盟法律制度等课程。就业方向:毕业生适合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特别是能在立法机关、行政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仲裁机关和法律服务机构从事法律服务工作。培养层次:本科,标准学制四年。授予学位:法学学士学位。行政管理学(电子政务方向)培养目标:培养具有科学、民主、法制信念,坚实的电子政务理论基础,熟练的计算机操作能力,行政事务的综合管理能力和较强的创新能力,系统的掌握了电子政务理论、国家法律法规和党的相关政策,具有较强综合素质的应用型、复合型高级专门人才。主要课程:政治学概论、管理学原理、管理经济学、行政管理学、公共事业管理学、公共政策分析学、政府经济学、行政组织学、市政学、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电子政务、电子商务、管理系信系统、行政法学、行政诉讼法学等。就业方向:毕业生适合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社区以及其他社会组织等从事公共事务工作。培养层次:本科,标准学制四年。授予学位:管理学学士学位。公共事业管理培养目标:培养具有现代管理轮、技术与方法等方面知识以及应用这些知识的能力,能在文教、体育、社工、环保、社会保险、城市社区等公共事业单位和行政管理部门从事沟通协调、信息传播、调查评估、危机处理、形象管理等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主要课程:行政学概论、管理学原理、西方经济学、行政管理学、公共事业管理学、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组织行为学、公共政策学、政府经济学、管理经济学、公共关系学、社会调查与方法、管理信息系统、应用统计学等。就业方向:毕业生适合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社会组织工作。培养层次:本科,标准学制四年。授予学位:管理学学士学位。法律与公共管理系高职高专专业介绍法律事务培养目标: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基础扎实、知识面宽、能力强、素质高,具有较强社会适应创新意识,能够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特别是在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仲裁机构、公证机构、律师事务所从事法律工作的复合型、应用型人才。主要课程:法理学、宪法学、民法学、刑法学、中国法制史、民事诉讼法学、刑事诉讼法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国际法学、经济法学、国际经济法学、国际私法学、劳动法学、知识产权法、合同法、公司法、司法文书等课程。就业方向:毕业生适合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特别是能在立法机关、行政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仲裁机关和法律服务机构从事法律服务工作。培养层次:高职,标准学制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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