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民族大学法学院是适应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对法学专门人才的需要而成立的,1982年开始招生,1983年建系,2005年更名为法学院。为省级重点学科和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现有民商法学、经济法学、法学理论、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刑法学、诉讼法学、宪法与行政法学、法律史、民族法等9个硕士点和专业学位法律硕士(JM),成为集研究生、本科生和成人教育(政法干警招录改革试点班)等多层次教学的优势学科,是青海省培养法学高级专门人才的重要基地。办学30年来,已培养和输送了近2600名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上千名成人学员,毕业生遍及全国各地,大多已成为公检法司机关、律师界的骨干和中坚力量。近年来,法学院坚持“优化结构、突出重点、内涵发展、保持优势”的学科发展思路,坚持教学与科研紧密结合,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有机统一,注重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素质,取得了一系列在省内外有重要影响的教学科研成果。法学院现设有民商法学等7个教研室、国家法官学院青海分院、青海省法学研究所、青海民族大学法律硕士教育中心、青海民族大学法律援助中心、法律诊所、司法技术实验中心、模拟法庭等教学科研和服务机构,图书资料室有专业书籍1万余册,各种学术刊物50余种,在全省公检法司系统和律师事务所建立社会实践基地20余个。法学院现有专任教师23人,其中教授9人,副教授11人,讲师3人;具有博士学位的4人,硕士学位的16人,分别毕业于日本中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武汉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青海民族大学等10余所大学。另外,西北政法大学校长贾宇、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院长谢晖等20名省内外知名法学专家为法学院客座教授和兼职教授。法学院正确处理教学与科研的关系,建立了教师论文竞赛、成果奖励、“以文入会”参加学术研讨会等激励措施,形成了围绕教学搞科研,以科研带动教学的良好机制,在法学基础理论研究、司法实践研究和教学研究方面取得了一系列成果,尤其在少数民族习惯法研究、青藏高原环境保护立法研究、西部法文化研究方面独具特色,有多项成果问世,在省内外法学界的学术地位进一步提高。近年来,全院教师共发表学术论文450多篇,出版专著(教材)10余部,并有多项科研成果获省部级奖。其中王作全教授主编的《商法学》教材获青海省第六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青海省优秀教学成果一等奖,并荣列为国家“十一五”规划统编教材。目前全院教师共承担国家社科规划课题11项,教育部课题5项,司法部课题4项,国家民委课题3项,青海省社科规划办课题9项,省教育厅课题3项,省法学会课题15项。法学院十分重视对外学术交流,先后邀请了日本国北海道大学法学院、早稻田大学法学院、一桥大学法学院、香港城市大学法学院、中国人大法学院、山东大学法学院、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国家行政学院、暨南大学法学院等国内外知名大学的法学专家来校讲学,与全国十几所大学法学院建立了学术交流关系。近年来,主办、承办国际和全国性高层次学术会议和年会10余次。。法学院现有各类硕士研究生450余名,本科生410余名,在人才培养上,按照强化基础、加强实践、重视科研、鼓励创造的要求,加强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和专业核心课教学,同时根据专业优势和学生志愿,设立民商法学、刑事法学、西部法制三个模块以拓展学生素质,并鼓励学生跨学科跨专业修读副修课、攻读双学位、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近年来,法学专业的人才培养质量和学生学业成绩优良率逐年提高,学生中通过全国司法统一考试,取得双学位、考取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的人数逐年增多。2004年以来先后有70多名学生被青海省委组织部选拔为全省优秀大学生。法学院团总支、学生会围绕学风建设开展了一系列校园文化活动,从2004年开始举办以论文竞赛、知识竞赛、学术报告、法律宣传、专题讲座、演讲赛、辩论赛为内容的大学生学术文化月活动,并自办学生学术刊物《西海法苑》杂志,在校内外产生了广泛影响。青海民族大学法律援助中心和“12355青少年维权中心”,以宣传法制、维护社会弱势群体,树立公民维权意识为宗旨,以大学生志愿者为主体,面向社会开展法律援助活动,为提高学生司法实践能力起到重要作用。设立“研究生学术论坛”、JM学术沙龙,定期开展学术活动,营造了浓郁的学术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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