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其前身是1987年设置的辽宁师范大学政治系法学专业,是教育部审批的在全国师范院校中首批设立的法学专业,也是我校最早设立的非师范专业之一,至2012年7月,已有21届毕业生1700余人。2000年政法系与马列部合并成立政法学院,下设法律系,2003年独立成立法学院。现下设三个本科专业或方向,即法学专业,经济法方向和法学与电子法务方向。学院现设七个教研室(理论法学教研室、宪法与行政法教研室、刑法教研室、民商法教研室、诉讼法教研室、经济法教研室和国际法教研室)和两个研究所(法学教育研究所、青少年法学研究所),辽宁省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秘书处也设在该院。同时学院还设有资料室、微机室、多媒体教室、刑侦技术实验室和模拟法庭等教研辅助设施。经过二十余年的努力,法学院已经形成了一支结构合理、教学和科研水平在省内具有较强优势的教师队伍。现有专业教师30名,其中教授7名、副教授11名,讲师11名,具有博士学位和在读博士的教师占教师总数的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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