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警察学院法律系在原基础部法律教研室的基础上于2007年6月成立,下设法律事务专业及保险实务专业,2010年5月获得批准增设本科法学专业,2010年首批招生150人,2011年招生200人。现共有基础法律、刑事法律、民商法、经济法、宪法与行政法及保险实务六个教研室。承担全院公安专业、法学专业、法律事务专业、保险实务专业及在职干警培训等教学任务。现有专任教师36人,其中教授4人,副教授5人,取得硕士学位教师24人,博士及在读博士4人,获得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1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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