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播音与主持艺术
层次 本科
国家特色专业
专业类型 艺术学
专业类别 戏剧与影视学类
年限 四年

专业培养目标:培养熟练掌握播音与主持艺术的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和播音与主持的基本技能,具有广播电视播音与主持、语言文学以及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等多学科知识与能力的具有创新精神高层次应用性人才。包括以下几方面:

1、掌握新闻学、传播学、广播电视学、播音与主持艺术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

2、具有编导、播音、主持节目及采访写作、摄录、制作的基本能力;

3、普通话语音标准,毕业生至少取得一级乙等以上普通话证书;

4、现场及镜头前采访报道能力,独立主持两种类型以上广播电视节目的能力,社会调查和社会活动能力,以及独立策划、组织、主持商务礼仪活动能力,高级配音人才等;

5、了解广播电视新闻工作的方针政策与法规。

专业优势与特色:本专业具有专业特色鲜明,实践性强等特点,学生通过接受良好的编导、播音、节目主持以及广播电视采访、写作、编辑、化妆等系统训练,以及大量的实践教学,具有采编播一体化的专业能力。除传统的播音与主持艺术方向外,还特别开设了出镜记者、高级配音、影视编导、商务礼仪主持以及大型活动类主持等方向的课程。既丰富了学生的专业知识,又拓展了就业广度。本专业目前拥有12名专业教师,其中教授3人,副教授5人,讲师3人,助教1人,大部分教师拥有媒体播音与主持的实践经历。学校还建有多功能电视节目演播厅、录音棚、数码广播实验室等,可实现拍摄、编辑制作、演播等一体化。同时与湖北电视台、武汉电视台多家新闻媒体合作,建有人才培养基地6个,完全满足专业实践教学需要。

专业主干(核心)课程:普通话语音与播音发声、广播播音与主持、电视播音与主持、广播节目编辑与制作、节目策划与栏目设计、影视配音艺术、广告配音艺术、舞台会议类节目主持、商务礼仪类节目主持、大型活动类节目主持

毕业生就业方向:毕业生可在电视台、广播电台、网络媒体等新闻单位,以及大中型企业从事播音与电视节目主持、采编、节目制作、配音等工作,也可在国家宣传文化部门、企事业单位或学校从事新闻宣传、文秘、公关等工作,还可在文化传媒公司从事商务礼仪主持、大型活动类主持等工作。

报名条件:

1、符合国家关于艺术类考生报考规定的应届高中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历者;

2、热爱广播电视编导和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有一定的艺术特长;

3、身体健康,无生理缺陷,视力正常,无色盲、夜盲、色弱;

4、发音器官无疾病,身材匀称,五官端正(男,一般不低于1.70米;女,一般不低于1.60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