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学金设置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19-06-11 12:24

奖学金设置

奖助学金政策

 

名称

等级及金额

基本标准或备注

国家奖学金

每人每年8000

在校期间学习成绩特别优秀,申请年度学习成绩平均分达到90分以上,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获得各级各类荣誉称号或积极参加各级各类竞赛获奖者。获奖人数占全校人数的0.13%

国家励志奖学金

每人每年5000

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申请年度学习成绩平均分达到85分以上,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获奖人数占全校人数的2.38%

区人民政府奖学金

每人每年3000

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良,申请年度学习成绩平均分达到80分以上,或参加全国统一高考成绩超过当年本地二本录取分数线;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获奖人数占全校人数的0.47%

国家助学金

一等:每人每年3500

二等:每人每年2700

学习勤奋,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属于认定在册的贫困生、特困生或家庭突发重大变故学生。获奖人数占全校人数的28.28%

广州助学金

每人每年1000

学习刻苦,品行良好的特困生,获奖人数占全校人数的0.14%

优秀学生奖学金

一等:每人每年1000

二等:每人每年500

三等:每人每年200

奖励在学习、训练、科研、竞赛、社会活动等方面表现出色的学生,具体金额依奖项而定。获奖人数占全校人数的3.05%

困难生资助办法

    1生源地助学贷款:考入大学的家庭困难学生,在其家乡所在县/市向金融部门(在当地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无担保的信用贷款,不需要任何抵押,每年最高可贷款6000元。学生在校期间的利息由国家财政给予补偿,学生毕业后由借款人按年度偿还,还款周期最长不超过14年。

   2勤工助学岗位: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后可以通过勤工助学方式减轻经济压力,以顺利完成学业。勤工助学活动由学校统一组织和管理,每学期由学生个人申请,按照“自愿申请、信息公开、扶困优先、竞争上岗、遵纪守法”的原则,学院每年提供800多个勤工助学工作岗位,在不影响正常教学秩序和学生正常学习的前提下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