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学金设置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19-05-16 18:21

奖学金设置

完善的助学体系

    按照《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的意见》和《陕西省高等学校家庭困难学生资助工作暂行办法》,学院成立了“咸阳职业技术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和资助中心,制定了《咸阳职业技术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实施办法》和《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构建我院奖学、助学体系,通过奖、贷、助、补、减绿色通道等形式,奖励和资助学生接受职业技术教育。

学院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奖、助学政策,其中包括:

    国家助学金8000元·人/学年;

    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学年

    国家助学金家庭特困学生2500元·人/学年;

    国家助学金庭困难学生1500元·人/学年。
    特别优秀的高职学生,每生每年8000元(国家奖学金奖励);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高职学生,每生每年5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设立学院奖学金,陕西省理科学生高考成绩在我院录取报到排名为第一、二名的考生,一次性奖励5000元。陕西省文科学生高考成绩在我院录取报到排名为第一名的,一次性奖励5000元;同一家庭兄弟姐妹二人同时在我院上学的,减半收取每人一个学年的学费;学院设立院长奖章,金质奖10000元、银质奖5000元。

    使每一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品学兼优学生都有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使每一位学生不因经济困难而辍学。

困难生资助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