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则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19-05-16 18:21

录取批次的安排

根据《陕西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文件》我院在陕西省有三个录取批次。

各批次代码及名称分别为:

2—提前批专科(艺术类专科)

6—高职(专科)

8—“三校生”单招专科(招收“三校生”的专科专业)

在外省的录取批次均以各省招办公布的批次代码为准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1、在专业课和文化课考试成绩均达到规定分数线的条件下,考生录取排序的办法是:按照专业课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2、对相关科目无特殊要求;

3、民族传统技艺(工艺美术)录取采用生源地美术类专业课统考成绩


加分政策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暂无特殊政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与应届生录取政策相同。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依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籍管理规定》,制定《咸阳职业技术学院学籍管理办法》及《咸阳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转专业补充规定》。

规定要求学生在本院范围内转专业,需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所在系、部(专业)推荐,经拟转入系、部(专业)审核同意,由院教育科研处审查,学院主管院长审定。同意转专业的学生,要及时报省教育厅备案。

学生转专业不得跨科转专业。文科学生不得转入理科专业,理科学生不得转入文科专业。学生转专业一般应在每学期开学前办理,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只能转专业一次。

 

其它

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开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