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在广东省本科招生批次为本科批次、其他参照各省份批次设置。
有关加分或照顾录取政策,在各省(区、市)执行各省级招生办公室公布的加分项目及分值。加分分值适用于投档及专业分档。
学生申请转专业应符合下列条件:1.入学满一学期;2.在校期间没受过任何处分;3.已修课程平均绩点≥2.0,且公共必修课考核成绩合格。学生申请转专业应当在一年级第一学期第17周至第19周提出书面申请,学校有关部门应当在第二学期的第3周之前对学生进行考核及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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