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则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19-05-09 08:55

录取批次的安排

学校在广东省本科招生批次为本科批次、其他参照各省份批次设置。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加分政策

 有关加分或照顾录取政策,在各省(区、市)执行各省级招生办公室公布的加分项目及分值。加分分值适用于投档及专业分档。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学生申请转专业应符合下列条件:1.入学满一学期;2.在校期间没受过任何处分;3.已修课程平均绩点≥2.0,且公共必修课考核成绩合格。学生申请转专业应当在一年级第一学期第17周至第19周提出书面申请,学校有关部门应当在第二学期的第3周之前对学生进行考核及审批。

其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