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则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19-06-19 09:59

录取批次的安排

我院普通类在全国招生录取批次有本科批、本科二批、本科三批、专科提前批、专科批;艺体类招生录取批次有艺术本科批、艺术专科批、体育本科批、体育专科批。因每个省对各校的录取批次规定不一样,具体请以当地招办公布的录取批次为准。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我院艺术类(美术)专业使用当地招办组织的美术类专业联考成绩。体育类专业使用当地招办组织的体育专业考试成绩。四川省艺体类录取规则是文化和专业均上线的情况下,按专业成绩排序录取。其他各省市录取规则以各省市招办公布的信息为准。


加分政策

根据考生所在地招办加分政策执行。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根据考生所在地招办的政策执行.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只要是参加今年普通高考的毕业生,应(往)届一视同仁。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本科学生在第一学期末提出申请,符合转专业条件的学生,经学院审批同意后可以转专业。


其它

 

1.报考我院的所有考生均须参加今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

2.报考我院艺术类(美术)专业:动画、艺术与科技、影视动画、产品艺术设计的考生,须参加省级招办组织的美术类专业统考,合格者方可报考我院。

3.报考我院休闲体育专业的考生须参加省级招办组织的体育专业考试,合格者方可报考我院。

4.报考我院空中乘务专业的四川考生须参加我院组织的面试和体检,合格者方可报考我院。  

5.学院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实行顺序志愿的省份,提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20%以内(特殊专业除外);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提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10%以内。

6.执行国家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加、降分政策。按照加、降分以后形成的投档成绩进行录取和安排专业。

7.江苏省科目等级要求:普通类专业要求必测科目等级为4C,选测科目等级为CC;艺术类专业要求必测科目等级为4C。对于进档考生按“先分数后等级”的原则进行择优录取。

8.学院在浙江省的招生执行浙江省高考改革方案,所有招生专业选考科目不限。

9.艺术类(美术)专业使用当地招办组织的美术类专业联考成绩。体育类专业使用当地招办组织的体育专业考试成绩。四川省艺体类录取规则是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达到规定的分数线情况下,按专业成绩排序录取。其他各省市录取规则以各省市招办公布的信息为准。

10进档考生专业安排,实行分数优先办法。当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均未满足时,对服从专业调剂者,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作退档处理。同等条件下,专业相关科目成绩高者优先。

11.实行非平行志愿填报方式的省份,学院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在第一志愿录取未满额的情况下,接收第二志愿考生,依次类推。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录取未满额时,参加征集志愿。

12.除特殊注明的专业外,学院不限考生应试外语语种。因我院专业以及双语教学的需要,学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非英语考生在填报志愿时请慎重考虑。

13.学院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另外,色弱、色盲考生请慎重报考我院艺术类(美术)专业、飞行器动力工程、飞机机电设备维修等专业。新生入学后进行体检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发现有舞弊行为的,取消入学资格。

14.飞行器动力工程、飞机机电设备维修专业根据其就业实际,女生请慎重填报。

15.录取时,往届生与应届生一视同仁;无男女生比例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