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则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19-05-22 10:00

录取批次的安排

   1、对进档考生按志愿优先、由高分到低分的原则录取。在总分(含加分)相同的条件下,依次比对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择优录取;艺术类考生,在专业课成绩相同情况下,优先录取文化课成绩高的考生(如文化课成绩相同,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依次排序);如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服从专业调剂者,调剂到其他专业,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当第一志愿未录满时,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不设分数级差。符合加分、降分投档的考生,我院将依照教育部和省招生委员会有关政策执行。

   2、学院各专业以英语为外语教学语种,护理专业按高考英语成绩划分涉外护理方向。

   3、护理、旅游管理、酒店管理专业要求男生身高原则上不低于170cm、女生身高原则上不低于158cm,考生五官端正,面部无明显疤痕,条件不足者请慎报。

   4、男女生比例不限。

   5、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加分政策

符合加分、降分投档的考生,我院将依照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的相关政策执行。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符合加分、降分投档的考生,我院将依照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的相关政策执行。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按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其它

录取规则:

1、录取时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

2、符合加分、降分投档的考生,我院将依照有关政策执行。

3、我院各专业以英语为外语教学语种,无口试。

4、进档考生,按志愿优先,成绩优先的录取原则,当第一志愿未录满时,接收第二志愿及调剂志愿的考生,没有分数级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