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2007年招生章程 一、办学属性及层次:隶属于福建省林业厅,经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院,部属代码(12625)。 二、办学地址: 福建省南平市金山路140号 三、录取规则: 1、对专业录取无特殊要求,外语语种为英语,男女比例不限。 2、身高健康要求,按照招生省份有关体检规定执行。 3、按志愿清,专业清的原则进行录取,尊重考生的专业志愿,录取顺序为第一志愿优先录取,考生投档按高分到低分并结合考生的专业志愿顺序进行。 4、对加分、降分投档考生按招生省份有关规定进行。 5、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按招生省份确定的分数线,若生源不足,按招生省份有关规定执行。 6、进档考生专业安排,按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安排专业。 7、根据生源情况,按有关规定对招生计划进行相应的调整。 8、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 9、凡符合《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新生入学奖励办法》的规定,给予入学新生一次性入学奖学金。 10、按《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奖励管理办法》的规定,评选、发放国家奖学金,政府奖、助学金及优秀学生奖学金。 11、按国家有关规定,贫困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12、学院为贫困生入学提供绿色通道,并尽最大努力为其提供校内外勤工助学岗位。 13、录取结果的公布:我院在录取结束后,将给被录取的考生寄发录取通知书,并在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上公布。网址为:http://www.fjlzy.com 14、学生按要求修完所规定的课程,学院颁发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层次毕业证书。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为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 四、联系电话:0599-8823450 邮编:353000 网址: http://www.fjlzy.com_ Email:zjb@fjlzy.com |
第一志愿第一专业填报林业技术、森林资源保护、园艺技术专业的考生,在录取第一轮投档时,可享受加20分的照顾。其它专业按福建省确定的高职高专线。若线上生源不足,可在线下20分按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投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