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则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19-04-29 09:20
录取批次的安排
黑龙江:本科二批A,本科二批B,本科三批A,艺术本科二批;天津:本科三批A2;河北:本科三批;山西:本科二批C;内蒙古:本科二批C;辽宁:本科三批;吉林:本科三批;江苏:本科三批;浙江:本科二批;安徽:本科三批;福建:本科二批;江西:本科三批;山东:本科二批;河南:本科三批;湖北:本科三批;湖南:本科二批;广东:本科二批B;广西:本科三批;四川:本科三批;贵州:本科三批;云南:本科三批;陕西:本科三批;甘肃:本科三批。?xml:namespace>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学校艺术类专业录取的专业课成绩以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美术类统一考试成绩为依据,在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文化课最低录取分数线以上,按专业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时,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加分政策
我校执行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年度各项照顾性加分政策。加分进档考生在专业分配上以文化课总分为准。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我校承认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照顾少数民族等各项加分政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其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