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则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19-06-05 17:05

录取批次的安排


各录取批次安排以当地省(市、自治区)高招办安排为准,请考生密切关注。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艺术类专业招生

一、集美大学面向福建省招生的美术学、环境设计(闽台合作项目)、音乐学、舞蹈表演专业实行文理兼招,动画、视觉传达设计专业只招收艺术(文)考生。专业成绩为福建省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成绩,文化成绩为含位次的平行省内特征分。

1、美术类专业:从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达到福建省艺术类省定控制线的进档考生中,按综合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录取。综合分计算公式如下:

美术学:综合分=专业成绩×2.5×0.6+文化成绩(含位次的平行省内特征分)×0.4

动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闽台合作项目):综合分=专业成绩×2.5×0.7+文化成绩(含位次的平行省内特征分)×0.3

2、音乐类专业:

音乐学:从文化成绩达到福建省艺术类省定控制线、专业成绩高出福建省艺术类本科专业最低录取控制线15%的考生中,按综合分(综合分=专业成绩×2.5×0.7+文化成绩(含位次的平行省内特征分)×0.3)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录取。

舞蹈表演:从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达到福建省艺术类省定控制线的进档考生中,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录取,如遇排序成绩相同,则按含位次的平行省内特征分排序录取。

二、集美大学面向福建省外招生的艺术类专业只招收艺术考生(艺术不分文理的省份除外),专业成绩为考生所在省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成绩,文化成绩为投档文化分。

1美术类专业(动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从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达到所在省艺术类省定控制线的进档考生中,按综合分(综合分=专业成绩×2.5×0.7+文化成绩×0.3)从高到低进行录取,专业间不设级差。

2音乐类专业音乐表演、舞蹈表演:从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达到所在省艺术类省定控制线的进档考生中,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3如遇排序成绩相同,按文化成绩、语文、数学、英语依次进行排序。

4、对高校艺术类专业录取有专门规定的省份,按该省的相关规定执行。


加分政策

    均按招生省(市、自治区)的有关加分政策执行。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均按招生省(市、自治区)的有关政策执行。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我校对往届生的录取没有特殊规定。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软件工程专业学生不能转专业,艺术类、体育类、航海类和闽台合作项目类学生不能跨类转专业,其他学生入学后可以按照学校的相关规定申请转专业。

其它

第十条  集美大学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及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的录取政策,依据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十一条  调档比例按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规定执行。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招生计划的120%;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招生计划的105%

第十二条  集美大学原则上只录取院校志愿中填报集美大学的考生(以平行志愿方式投档的批次除外),当第一院校志愿生源少于计划数时,可录取参考院校志愿考生。

第十六条  体育类专业招生

一、集美大学体育类统招专业仅面向福建省招生,实行文理兼招,从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达到福建省体育类省定控制线的进档考生中,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二、集美大学体育类单招专业(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招生,按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的有关规定和学校当年的招生简章执行。

第十七条少数民族预科班招生

一、生源限定为集美大学当年安排有少数民族预科招生计划的省份,且参加全国高考的少数民族考生,录取成绩要求为不低于生源所在省份集美大学出档线下80分。

二、录取的预科学生需在集美大学师范学院进行一年预科阶段学习,集美大学将根据学生在预科阶段考核的综合成绩,结合学生预转本志愿填报情况及集美大学拟定的预转本招生专业和计划确定其本科学习专业,并转入相关学院学习。

第十八条 集美大学航海类专业(航海技术、轮机工程、船舶电子电气工程)培养从事海上航运工作专门人才。由于工作性质特殊,航海类专业不适宜女生报考。

第十九条  外语语种要求

一、集美大学以英语为公共基础外语安排教学。除外语类专业,其余招生专业均无外语应试语种要求。

二、外语类专业(英语、日语、翻译)高考外语语种为英语考生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若组织口试,考生须参加且成绩合格。

三、航海类专业(航海技术、轮机工程、船舶电子电气工程)考证外语语种为英语,非英语语种考生不适宜报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