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我院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但对生活不能自理,导致不能正常完成学业的考生,我院可不予录取,或在无任何资料显示该生生活不能自理的情况下被录取后也将退回原籍。
新生入学后,我院将在3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视不同情况按教育部相关规定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学校首页
学校简介
院系设置
专业介绍
就业情况
院校动态
招生简章
录取规则
基础设施
收费项目
食宿条件
奖学金设置
体检要求
校园影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