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侨大学法学院正式成立于2003年9月,她的前身是1985年经国务院侨务办公室批准创立的华侨大学法律系,首任系主任为我国著名侨务活动家、知名法学家、前任华侨大学校长庄善裕教授,现任法学院院长是华侨大学特聘教授许少波博士。华大法学院在洪祖杭大楼拥有专用房68间,其中大、小模拟法庭各1个,多媒体教室15个,案例制作室、物证室、技术分析室、刑侦室、计算机室等各1个,教授独立工作室10多间,并有一个相对独立的法学图书馆。除学校图书馆藏书170万册、中外现刊近4000种、中文数据库资源28个,包括HeinOnline和Westlaw等大型外文法律资源的外文专业数据库资源27个外,法学院图书馆还有藏书22607册,其中外文原版书籍3227册,历年法学专业期刊合订本4471本,中文报刊合订本2769本,并且是国内唯一拥有美国加利福尼亚州法院的历年判例全集,美国联邦最高法院的历年判例全集的法学专业图书馆。此外,华侨大学作为闽南高校图书馆的加盟单位,还可同时共享闽南地区主要高校的文献资源供学生借阅。华大法学院有专职教师43人,教授、副教授25人,约占教师总数的58%;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30人,约占教师总数的70%;具有海外学术背景的教师8人,约占师资总数的16%;“双师型”(律师、仲裁员)教师37人、“双语型”教师10人,分别占师资总数的75.5%和20.4%。他们中有不少是国内知名专家学者和青年法律人才。近年来,华大法学院先后聘请周国均、沈国明、王立民、马俊驹、郑胜利、崔勤之、刘作翔、童之伟、李希慧、米健、肖永平、刘根菊、孙育玮、于善旭、刘俊海、王政勋、王先林、陈世荣、杨寅、林亚刚、许发民、许崇德、何勤华、胡鸿高、沈仲平、王世洲、李林等知名教授担任法学院的兼职教授。同时,为了更好地开展研究生教育,提高研究生的教育质量,学院推行了法律硕士双导师制度,先后聘请了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周瑞春先生、福建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李明蓉女士、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前任院长黄勇民先生、泉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建先生等省内实务界知名专家担任法学院的兼职教授。华大法学院拥有法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下设诉讼法学、经济法学、民商法学、国际经济法学、刑法学和理论法学6个法学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一个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其中,经济法学硕士学位授予权于1993年取得,这是我国华南地区获得的第一个经济法学硕士点。值得一提的是,华大法学院法学学科已被确定为学校重点学科,并且已由学校申报福建省重点学科。华大法学院设有理论法学、经济法学、刑法学、民商法学、国际法学和诉讼法学6个教研室,有中美法研究所、知识产权研究中心和侨务法研究所3个研究机构,并主办有法学专业刊物《华侨大学法学论丛》一本。现已初步形成以诉讼法学、经济法学、民商法学、国际法学、刑法学和法学理论研究为重点,以侨务法、体育法、知识产权法研究为特色的学术研究团队。华大法学院不仅是华侨华人卓越法律人才培养的摇篮,也是福建省重要的法律人才培养基地。华大法学院在校学生总数1519人,其中校本部本科生881人、法学研究生123人,法律硕士研究生(含在职)361人,澳门专科、本科生、研究生154人。其中,法学专业本科生培养规模位居福建省之首。华大法学院以育人为本位,以学生党建为龙头,以学风建设为核心,以“法学院学生素质教育培养规划”为载体,努力构建有法学专业特色的学生工作体系,并获得“校学生工作先进院系”称号。华大法学院因侨而兴,办学特色鲜明。在校学生中,境外生占了20%以上。“一校两生、因材施教”一直是法学院的特色。法学院一贯秉承“面向海外、面向港澳台”的办学方针,倡导为侨服务,为港澳台服务的教育理念,发挥学院学科综合性优势,为澳门培养和输送了大量德才兼备的优秀人才。在国务院侨办及相关部门的领导和支持下,为了澳门回归后的社会稳定和发展,华大法学院于1998年开始在澳门举办法学本、专科学历班。2004年后,又在澳门招收在职法学硕士研究生和法律硕士研究生。华侨大学法学专业毕业生已经遍布澳门全境。据不完全统计,华侨大学法学院法学专业的各类毕业生在目前澳门警察中占了29%以上,为澳门的稳定和繁荣做出了重大贡献。经过30多年的建设和发展,华侨大学法学院已经成为师资力量雄厚,二级学科齐全,办学特色鲜明,享誉港澳台和东南亚的国际知名法学院。目前法学院主办有学术出版物《华侨大学法学论丛》(投稿信箱:Lawrev@hqu.edu.cn)。法学院联系电话:0595—22693653法学院电子信箱:flx@hqu.edu.cn

更新时间:一星期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