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概况济宁学院音乐系的始建于1978年,开始面向全省招收音乐教育专科生。2002年增设了音乐表演专业。2007年3月国家教育部批准原济宁师专升格为济宁学院。2008年音乐系招收第一批本科生。到目前为止,音乐系共设音乐学(本科)、音乐教育和音乐表演(专科)三个专业。现设有音乐理论、声乐、钢琴、器乐和舞蹈五个教研室和一个“音乐研究所”。现有教职工57人,其中教授2人,副教授17人,硕士研究生12人。全日制在校生六百余人。音乐楼面积约7000平米,其中排练厅200平米,舞蹈形体训练厅200平米,专业琴房150间,多媒体教室4个,电脑音乐制作室一个、报刊资料阅读室一间,乐器器械与服装室三间,综合活动厅一个、会议室一个。三角钢琴2台、立式钢琴178架。民族、西洋乐队及电声乐队乐器各一套。音乐系坚持“以教学质量为生命,以学术研究为先导,以学生培养为中心”的理念,依据社会对音乐舞蹈人才的需求,不断加强课程建设,改革人才培养模式。始终注重加强师资队伍的建设与培养。全系教师学历层次合理、知识更新快捷、学术研究硕果累累,教学成果享誉省内外。近年来教师们在《中国音乐学》、《人民音乐》、《中国音乐》、《钢琴艺术》等核心专业期刊及国家级期刊发表论文和作品200多件。多次获得国家级和省级音乐舞蹈比赛和论文评比一、二、三等奖。为国家培养了大批音乐教育人才和音乐管理人才。产生了许多音乐教育家、音乐表演艺术家和音乐理论家,人才遍布省内外,产生了广泛积极的影响,为我省的音乐事业做出了巨大的贡献。二、培养目标(一)整体目标使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有文化、有理想、有道德、守纪律、爱祖国、爱人民。具备优良的身心素质、勤奋学习的习惯、克服困难的毅力和勇于改革善于创新的能力。(二)专业目标1、音乐学掌握学科基本理论、基本知识与基本技能,具备在中等学校进行音乐教学和教学研究的教师、音乐研究人员以及社会所需的艺术教育工作者。2、音乐教育掌握音乐学基本理论、基础知识与基本技能,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音乐教育能力,具备在中、小学校担任音乐教学和艺术实践工作,具有较高素质的应用型专门人才。3、音乐表演培养具有音乐表演方面的才能,能在专业文艺团体、艺术院校及相关部门、机构从事表演、教学及研究的专门人才。三、专业特色(一)音乐学注重理论与实践的和谐统一。始终把教书育人放在首位,注重学生思想品格的培养,在专业理论上对学生进行科学规范、扎实系统的培养;在实践能力上对学生进行研究、教学和表演有机结合的综合训练。(二)音乐教育学习和掌握音乐教育的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和音乐实践技能,受到音乐理论和实践方面的基本训练,以及教育理论和教学实践的基本训练,获得从事音乐教育的基本能力。(三)音乐表演注重理论联系实际并落脚于专业表演的特色教育。首先把对学生的人品培养放在首位,同时始终注重学生的专业创新精神和音乐创作表演能力的培养。四、课程设置(一)公共课:思想道德修养、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毛泽东思想概论、法律基础、邓小平理论、大学外语、普通话、计算机基础、体育等。(二)专业课1、音乐学专业理论课:基本乐理、视唱练耳、和声学、歌曲作法、中外音乐史、音乐欣赏、音乐美学、音乐教法、曲式与作品分析、复调、音乐文学、声乐理论等。专业技能课:声乐、钢琴、舞蹈、器乐选修等。2、音乐教育专业理论课:基本乐理、视唱练耳、和声学、歌曲作法、中外音乐史、音乐欣赏、音乐美学、音乐教法、声乐理论等。专业技能课:声乐、钢琴、舞蹈、器乐选修等。3、音乐表演现设三个方向:声乐表演、器乐表演和舞蹈表演。①声乐表演:民族唱法、美声唱法和通俗唱法;②器乐表演:民族乐器(二胡、琵琶、扬琴、古筝、笛子、唢呐、打击乐等);西洋乐器(钢琴、小提琴、大提琴、长笛、萨克斯、小号、架子鼓等);③舞蹈表演:中国舞、民族民间舞蹈。专业理论课程:基本乐理、视唱练耳、和声学、曲式学、复调、配器法、音乐史、音乐欣赏、音乐美学、电脑音乐制作。专业选修课:民族唱法、美声唱法、通俗唱法、二胡、琵琶、扬琴、古筝、笛子、唢呐、打击乐、钢琴、小提琴、大提琴、长笛、萨克斯、小号、架子鼓、中国古典舞、中国民族舞、中国民间舞。五、基本教育原则(一)根据人才培养的基本规律和要求,坚持对学生的品德、文化、专业知识和创新精神的综合培养。(二)落实理论与实践并重的教学原则,以课堂授课为主、以多种专业实践实习活动为辅。(三)坚持三个面向的教育方针。面向学生的过去---根据学生的基础和特点因材施教;面向学生的现在---了解学生的现在和变化全面培养;面向学生的未来---着眼学生的就业和前途长期关怀。六、学制本科为四年制;专科为三年制。七、学位音乐学专业全部课程合格后,按照规定授予学士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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