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我院法学专业现拥有法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一个,现已设立法学理论、宪法与行政法学、刑法学、民商法学、诉讼法学、经济法学、国际法学等7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个本科专业。拥有省级重点学科1个(民商法学);山东省高校特色专业1个(法学)。培养层次:研究生本科生。一、专业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适应社会主义民主和法治建设及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德、智、体全面发展,追求社会正义,忠于法律,遵守法律职业道德,具备良好的法律思维、系统的法学专业知识和法律实务技能,了解财经理论和国家财经政策,能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特别是能在国家立法机关、司法机关、仲裁机构和法律服务机构从事法律工作的,宽口径、创新型的高素质法律应用人才。二、专业培养要求要求本专业学生掌握法学基本原理与方法,具有系统的法律科学知识,具备以法律思维观察问题和分析问题的能力;同时要求学生培养良好的人文素养,兼具初步的财经领域的理论知识和较高的理论抽象水平,最终拥有解决法律实务问题的综合能力和初步的教学及科研能力。通过系统的学习和训练,毕业生应具备以下知识和技能:1.掌握法学的基本原理和方法,掌握系统的法学专业知识和从事现代法律职业所必须具备的经济、管理和人文等基本知识;2.熟悉我国的主要法律法规和有关方针政策;了解法学学科最新研究成果和发展动态;3.具有较高的理论抽象水平、熟练的法律技能,以及较强的解决实际问题的综合能力;4.流畅使用汉语普通话,熟练掌握一门外语并能熟练运用计算机;5.掌握法律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能流畅、严密和系统地表述自己的思想,初步具备法学科研和教学能力。三、专业优势和办学特色1.专业优势(1)法学专业为我校重点发展的专业,是全国最早设立法学专业的14所财经院校之一。(2)法学专业拥有法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3)民商法专业为山东省“十二五”省级重点学科。(4)拥有精通法学、经济学和管理科学等跨学科知识的优秀师资;拥有可开设全英语和双语教学的优秀师资。2.办学特色(1)注重塑造法律专业学生的宽口径知识结构,注重培养精通或熟练掌握财经知识的创新型、复合型应用人才。(2)坚持开放式办学,注重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与山东省内外多个政法机关、司法机构和律师事务所等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和教学实践基地,为学生实习、实训提供广阔的平台。(3)办学目标是面向全国提供优秀的法律人才;并特别注重为山东民主法治建设和经济领域的法律规制提供智力支持。四、主干课程法理学、宪法学、中国法制史、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民法学、刑法学、商法学、知识产权法、经济法、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国际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等主干课程;以及劳动法、物权法、债权法、公司法、金融法、财政与税收法、保险法、国际商法等专业课;并为学生开设英美契约法、国际商事仲裁、法律经济学等双语或全英语课程。五、授予学位毕业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可获法学学士学位。六、招生科类文理兼招--------------------------------------------------------------------------------►社会工作培养层次:本科生一、专业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适应社会经济发展需要的,具有以利他主义为核心的专业价值观念、强烈的社会责任感、扎实的社会工作及相关学科的理论知识、熟练的社会工作实务与社会调查研究能力,能在民政、劳动、社会保障、卫生部门及工会、青年、妇女等社会组织及其他社会福利、社会服务和公益团体等机构从事社会管理、社会保障、社会服务、社会政策研究及相关评估与操作等工作的应用型人才。二、专业培养要求本专业特别强调专业教育、社会服务与理论研究相结合,具有完善的实践教学体系,重视在实践教学与社会服务过程中帮助学生整合所学知识、拓展与强化就业适应能力。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社会工作、社会学和心理学等方面的基础理论和基本知识,掌握进行社会调查、评估与研究及社会工作直接服务的技能与方法,具备从事社会管理、社会保障、社会政策研究及相关评估与操作等工作的基本能力。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1.了解社会工作、社会学、心理学的基本理论、方法和知识。2.掌握社会工作的各种技能和方法,具备一定的社会工作实务能力。3.掌握社会调查技能及统计分析方法,具有初步的科学研究能力。4.熟悉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具有社会政策分析的知识基础和基本能力。5.了解国情,善于分析各种社会现象和社会问题,具有较强的写作与沟通能力。三、主干课程社会学概论、西方社会学理论、社会调查研究方法、社会统计学、社会政策、社会保障概论、社会工作概论、社会工作价值伦理、社会工作理论、普通心理学、社会心理学、人类行为与社会环境、个案工作、小组工作、社区工作、社会工作行政、儿童青少年社会工作、老年社会工作等。四、授予学位毕业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可获法学学士学位。五、招生科类文理兼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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