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大学地处甘肃省兰州市,始建于1909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直属的重点综合性大学,是国家“985工程”和“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之一。法学院是其下属的一个学院。学院现有本科生392人,法学硕士研究生160人,全日制法律硕士研究生741人,在职法律硕士研究生219人。有教职工51人,其中专任教师37人。在专任教师中,教授8人,副教授12人。专任教师均获得硕士以上学位,其中获得博士学位者14人,在读博士8人。教师中有甘肃省第一层次领军人才1名,甘肃省师德标兵1名,兰州大学师德标兵2名,兰州大学隆基中青年教师教学骨干奖获得者1名。学院还聘请20位国内外知名专家学者担任兼职教授,聘任68位在政法实务界具有丰富实践经验和较高理论素养的专家为法学院校外兼职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学院现有法学一级学科硕士授予权(法学),涵盖7个法学硕士授权专业(法史学、宪法与行政法学、刑法学、民商法学、经济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国际法学)及法律硕士(JM)专业学位授予权。学院现有1个本科专业(法学)。自1984年恢复建系以来,已经培养了本科生1600多名,硕士研究生2200多名,为国家特别是西部地区培养了大量的高素质法律人才。近年来,学院坚持贴近国家目标,立足西北特色,承担各类科研项目和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均大幅提高。学院先后承担国家社科基金项目5项,教育部、司法部等省部级科研项目17项。已先后获得省部级科技成果奖10余项,编辑出版各种专著、教材近80部,平均每年发表学术论文多篇。学院积极发展对外交流合作,与世界多个国家和地区的多所高校建立了学术交流关系。近年来有多位国内外著名专家学者应邀来学院交流讲学,学院也先后选派多名中青年教师和学生出国访问、攻读学位、科研合作及校际交流。恢复建系后,经过几代教职员工的不懈努力,克服地域、人才流失等不利因素的影响,学院现已基本形成我国西北地区一个具有鲜明特色的集教学、科研于一身的法学教育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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