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建筑大学曾隶属于国家建设部,2000年划归辽宁省管理,实行省部共建。建校历史可追溯到1948年成立的东北兵工专门学校。学校是以建筑土木学科为优势,集工、管、理、文、农、法等学科门类的多科性大学。学校总占地面积1832.7亩,其中位于沈阳浑南新区的主校区占地面积1428.6亩,建筑面积37.17万平方米。主校区规划设计体现了以人为本、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理念,规划布局合理,建筑形式现代、质朴、简练,功能设施齐全。教学区为网格式、具有东方文化底蕴的庭院组合,有利于资源共享和学科交流。一座长达756米的亚洲第一长廊将教学区、图书馆、实验区、办公区、生活区等巧妙地连接在一起,形成校园一道独特的风景。学校拥有开放式图书馆、国内首座建筑博物馆、多功能体育中心(包括:游泳馆、篮排球馆、乒乓球馆、体操馆、文娱馆)、方便快捷的校园网和有线电视网。学校设有15个学院,现有教职工1600余人,其中专任教师877人,具有副高级以上技术职称的407人、硕士及以上学位459人。具有博士生导师资格11人,硕士生导师350人,学校目前有各类在校生23000人。学校为教育部批准的联合培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单位,有1个联合培养博士点,6个一级硕士学位授权学科,30个硕士点,学校为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授权单位,在建筑与土木工程等6个工程领域招收工程硕士生。本科教育包括六大学科门类的35个专业,建筑学专业和土木工程专业分别通过了国家级的专业评估,均为辽宁省省级示范专业。学校2002年~2006年的本科毕业生初次就业率连续5年在辽宁省高校名列前茅。我校成人高等教育起步于1980年,先后开办了夜大、函授、脱产形式的本科、专科、专升本、二学历等多层次的学历教育和各类专业培训、岗位培训、执业资格培训等非学历教育。2002年更名为继续教育学院后,充分依托学校师资力量和办学资源,不断加强管理,改善办学条件,提高教学质量,社会影响日益扩大,毕业生受到社会的广泛欢迎。目前已在省内的沈阳、大连、鞍山、抚顺、本溪、丹东、锦州、营口、辽阳、铁岭、朝阳、葫芦岛等城市设有函授站和教学点,在黑龙江、内蒙、山东、山西、河北、广西、天津等地也设有函授站,在籍学生达到5000余人。具有工科、文科、管理、农学、艺术类等多学科,开设土木工程等十多个专业。特别是建筑学、土木工程、工程管理、艺术设计等专业具有更强的优势和社会竞争力。毕业生许多已经成为建设行业的各级领导或业务骨干,为辽宁乃至全国的建筑业、房地产业、城市公用事业以及工程建设、市政建设、村镇建设做出了贡献。我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先后于1996年和2001年以优异成绩通过了辽宁省教育厅的评估。我院夜大、函授、脱产的在籍学员按教学计划修完全部课程并成绩合格者,将获得省教育厅验印,国家承认学历的成人高等教育相应层次的毕业证书。我校开办的成人本科专业均具有成人学士学位授予权。本科毕业生成绩优良者,通过辽宁省学位办规定的学位课程考试且符合学位授予条例,可获得国家承认的学士学位证书。沈阳建筑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将充分发挥沈阳建筑大学的综合办学优势,以人为本,特色办学,为培养社会所需的高素质的合格人才而努力奋斗。诚挚欢迎广大考生来我院学习深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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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威

李成滨

吴立文